© 先上车再补票
Powered by LOFTER

【王乐七夕企划】Flavour

我就是xjb乱写的

花草组

医生王X杀手乐

BE预定

满篇ooc

如果都没有问题的话,敬请欣赏

——分割线——

“嘿,老王。”

 

“嗯?”

 

“你知道我喜欢你吗?”

 

“……”

 

“算了你什么都不用说,我知道……哈哈哈。”

 

一阵沉默。

 

枪响了……

 

 

 

一个偏僻的镇上,人很少,天一抹黑街上基本就没有行人了。

 

可这大晚上的,一个打扮惹眼的人在街头晃悠,他穿着一条骚包的紧身皮裤和宽大的夹克,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棒球帽,黑色的口罩,还戴着墨镜,全副武装,没人能看清他的脸。这人背着一个酷毙的大挎包,双手揣在兜里,走路姿势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,脑后还扎着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,头发被染成酒红色,分不清是男是女。

 

他拐进一个小巷子,走了一长段路,巷尾站着一个男人浑身发抖。

 

“别……你别……”那人后退几步,差点绊倒。小辫子拿出右手打了个响指,道:“没事,放轻松,我不会做什么,真的。”声音听起来十分年轻,轻快又有活力。

 

那个男人紧张的看着他,左顾右盼没有发现多余的人,稍微放松了点,正准备开口就被突然冲上来的小辫子一刀抹喉。他满脸惊恐的看着小辫子,血液喷涌而出随着男人的倒下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,小辫子即使闪开身上没有溅血。

 

一把小刀在小辫子手上打了个转,被叠成了卡片状。他愉快的吹了个口哨,左手掏出一个板砖一样的手机打电话。

 

“哎,来收尸啊。别忘了把尾款打过来。”

 

打完电话他玩味的看着自己的杰作,突然右脚踝一阵剧痛,他跌到在地。“靠!”他大骂一声就地一个翻滚,滚过的地方子弹撞击着地面。

 

1,2,3,4,5,6……我去!一个人走在他的面前,居高临下俯视着他。

 

“呵,格洛克43手枪*①,六发子弹,全空了。哥们儿你准头不好啊。”小辫子喘着气,嘲笑着这个人。那人也不恼,轻笑着:“不亏是枪械专家,开几枪就知道了,不过你确定没有子弹了,没有数错吗?”

 

小辫子不理他,偏头闭眼,那人踢了他一脚,他嘴里发出“嘶”的一声。听得着声音,男人满意的点头,把那把小型手枪枪口对准小辫子的心脏。

 

男人被掀翻在地上,一脸不可思议。

 

“傻逼,你当老子不穿防弹衣啊!不打头打心口,太他妈不专业了!”然后一刀了结了他的性命。

 

手枪上膛在装新弹夹,就多了一颗子弹*②。这种小聪明,当我傻么?

 

太坑爹了!不给尾款就算了,还打算杀人灭口,当你乐哥是吃素的吗?

 

小辫子从挎包里翻出一卷绷带,缠住流血的右脚踝。处理完毕挣扎着站起扶着墙挪动,内心大骂:艹,这枪伤不好处理,这俩倒霉货就在这儿躺尸好了。

 

妈的,这是哪儿?我在往哪里走?

 

他眼前一花,倒在地上。

 

小辫子叫张佳乐,靠杀人吃饭,精通枪械和弹药。道上都叫他百花缭乱缭哥,没人知道他的真名。一直没出过什么状况的张佳乐今天被雇主派人暗算,没死,却倒在不知哪里的大街上。

 

 

王杰希是个医生,他出诊回来看到自己门口倒了个人,出于职业操守,他不能不管这个人。他蹲下身查看,发现这人的右脚缠了好几圈绷带,完全被血色浸染,黏糊糊一片。王杰希觉得情况十分不妙,赶紧开门抱起这人进了自己家门。

 

张佳乐从昏睡中醒来,大脑昏昏沉沉的,眼皮格外沉重抬不起来。他试着动动身子,,右脚传来一股钻心的疼,张佳乐浑身一个激灵,猛然想起来昨天的事。

 

他环顾四周,这是一间整洁的房间。左边是木质的衣柜,衣柜旁是房间的门,右边是窗户。窗前放着一个写字台,桌上有一些手稿,散乱的放着,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。一支未盖上的派克金笔*③压在稿纸上,淡蓝色的窗帘半拉着,透进一些光亮照在钢笔上,格外晃眼。

 

桌角放着一个方形的绿色闹钟,还能隐约听到“嗒嗒”的响声。这种有节奏的声响听得张佳乐心情烦躁,心脏的跳动不受控制,被秒针的节奏带动,一阵莫名的心悸。张佳乐的瞳孔不断收缩,右手用力撰紧衣领,内心大喊:冷静,冷静……

 

陌生的环境,让人不安。

 

“吱呀”一声,门开了,张佳乐浑身神经紧绷,猛的转头瞪住进门的人。那人穿着一件绿色的夹克,仪容整洁,不过是个大小眼。那人也被他吓了一跳,但很快整理好面部表情,开口:“你不用担心,我是医生,看你受伤倒在我家门口,就把你救回来了。”

 

他沉默了一下,又道:“我姓王。”

 

张佳乐闷闷的咽着王杰希给他端来的清粥,心思却完全不在上边。他的挎包在哪里,有没有被翻过。不管有没有被翻看,也先不管里面的各种枪支弹药,光是这枪伤居然没能吓得这人去报警,那问题就大了。王杰希给张佳乐解释清他是怎么来到这里后就伏在写字台上写东西,一言不发。张佳乐咬着勺子,看着王杰希。窗帘已经完全拉开,光晕勾勒出他的轮廓,像极了一个人,让张佳乐一瞬间有些失神。

 

那只钢笔……

 

他一直看着,终究还是没有发问。

 

“你的伤大约要三星期左右才能好,这段时间就呆在我这里吧。”王杰希突然开口,张佳乐一愣,差点把粥打翻在床上。

 

“我……”张佳乐想反驳,却被打断。王杰希放下笔,转身正视着张佳乐,嘴唇一张一合吐出的词语让张佳乐的冷汗瞬间下来。

 

“乌鸦。”

 

见张佳乐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欲望,也没有继续喝粥的欲望,叹了口气。他接过张佳乐手里的粥碗和勺子,尽量用让人安心的语气对他说:“你的挎包在衣柜里,东西可要收好啊。”

 

张佳乐一直低着头,王杰希也没有管他听没听,起身要走,右手刚碰到门把手时,张佳乐突然蹦出一句:“王不留行。”王杰希的动作一顿。

 

“我叫白桦。”

 

王杰希的嘴角微微勾起,“嗯。”

 

不知道自己是运气太好还是太差,遇上了这个黑心医生王不留行。他是乌鸦的死对头黑河的手下。张佳乐自己装作一副很神秘很屌的样子,但是在这样的黑恶势力面前完全不够看。不过这段时间有了王杰希做靠山,也不用担心那什么“乌鸦”的老大会找自己麻烦。

 

既然知道乌鸦,那大概也是知道他是百花缭乱的,自己这么瞎逼逼简直就是在犯傻,张佳乐挠破了头。

 

经过了第一天的尴尬后,他们都对一些心知肚明的事情闭口不提,王杰希也不让张佳乐随意下床活动。每天按时给他送餐,张佳乐吃饭,王杰希就在桌上写东西,每天都是这样。写字台上的手稿都是散乱的放着,只是最面上几张是白纸,遮住了下面的内容。虽然就这样放着,张佳乐也没有翻看过。

 

因为他确定过了,自己的包没有被翻弄过。好像就是这样,莫名其妙的建立起了信任。而且,张佳乐最感兴趣的,还是那支钢笔。

 

他好像记得,有过那么一个人……

 

 

 

“再过来我捅死你信不信!”

 

“你受伤了。”

 

“你别管!”

 

“不可以,你会死的。”

 

不会,你乐哥哪会那么容易挂。

 

“给你。”

 

“为什么是金色的笔,好土。”

 

“小鬼你不懂欣赏,这玩意儿贵着了。”

 

 

 

张佳乐睁眼,熟悉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。他有些想哭,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逼一样,嘴里叨叨着:“王杰希……”

 

杰希啊……

 

张佳乐坐起用双手捂脸,满眼是不可思议竟是笑出声来,继而又咬牙切齿。

 

……你不是早就该死了吗?

 

第二天,王杰希再给张佳乐端来一碗清粥,但是张佳乐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灌下去,而是开始抱怨:“怎么又是粥?都淡出鸟来了。”王杰希看着他,开口:“白桦……”张佳乐伸手捂住他的嘴,一手做噤声状。

 

“你分明知道的,为什么还要这样叫我?”张佳乐起身凑过去,轻轻吻在自己手背上,露出一个和曦的笑容,“回答我。”

 

回答他的,是一个拥抱。他拍拍王杰希的背,柔声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
 

一个多月过去了,张佳乐的伤早好了,但是他依旧待着王杰希那里蹭吃蹭喝。他耍赖皮的对王杰希说,自己现在有人包养,也不用去干那些勾当,王杰希这时就是笑笑,对他点头。最好永远别做了。

 

这都是想象罢了。

 

 

 

“杰希,你待着这里好不好?不管怎么样,都不要动,等我回来。”

 

“嗯。”

 

张佳乐摸摸王杰希的头,他微笑着,关上门,留下一个塑胶炸弹。

 

“轰!”

 

 

 

张佳乐睁眼,月光透过窗户洒进来,一个人站在床前。黑洞洞的枪口,对着他。

 

王杰希被枪声惊醒了,他什么都不顾了,冲向张佳乐的房间。开门,张佳乐坐在床上抚摸着手枪,一个人躺在地上抽搐,大片血流淌着。衣柜,床上,张佳乐的睡衣上,都溅上了血迹。

 

“老王,快走吧,救了我,连你都完了……”

 

王杰希没有扔下张佳乐,他带着张佳乐坐上自己的车,不知道开向哪里,张佳乐也没有对他带上自己的事有什么反对,只是沉默的跟着。他套着一件黑色的连帽衫,没有扎头发,把帽子扣在头上,低着头坐在副驾驶,抱着自己的挎包一路上一言不发。

 

车开到了偏僻的林子里,张佳乐突然开口:“这里很偏啊,很适合谋杀呢……”说完,一把枪抵在王杰希的太阳穴。王杰希微笑着,松开了方向盘把双手举起。

 

 

 

他听了张佳乐的话,待在小小的房间里,手里紧紧握住那支派克金笔。他等着,等他回来。

 

爆炸声。

 

他眼前的一切都放慢了,他看到门板破开,一些碎片飞过来却被火光先一步吞噬,一块碎片划过他的脸,然后他被灼烧感笼罩全身。

 

 

 

张佳乐面目表情有些扭曲,让本来那么好看的一张脸变得无比难看。

 

“嘿,老王。”

 

“嗯。”

 

“你知道吗?”

 

 

 

黑河想除掉王不留行,他的势力好像越来越大了。所以不好下手,毕竟一些手下人的情绪还是要照顾的。于是他找到了百花缭乱。

 

百花缭乱说是自由杀手,接单杀人,其实他是黑河的人,没谁知道。

 

百花缭乱先去和乌鸦搅和,收钱杀人。那个灭口的人,是黑河安插去乌鸦那里的眼线,早就做好随时去死的准备。他伤了百花缭乱,不太对等的百花缭乱杀了他,然后故意摸到王不留行的地盘。收了死对头手下的人,难道还没有问题吗?这就是杀他的理由。本来一切十分顺利,可偏偏,原来王不留行是王杰希。

 

当年就是这样,叫他杀了他。却在动手前,培养出了感情,可最后还是动手了,因为他是杀手啊。所以,随意了。

 

现在,再次命他去杀他。原来,当年你没有死啊。

 

 

 

“我喜欢你啊。”声音很嘶哑,一点没有平时的清脆响亮。

 

“算了,噗哈哈哈哈!”

 

张佳乐不知道,自己是怎么开枪的,他只看到王杰希的脑浆混着血迸出。王杰希的头撞在车窗,黏糊糊的液体溅得到处都是。满车都是他的味道。

 

一个人在外边敲着车窗,张佳乐摇下窗户,一个笑眯眯的人站在外面。

 

“干的不错。”他手里提着一把便携式冲锋枪,退后几步,对着车厢一阵扫射。张佳乐只觉得听到噼噼啪啪的像放鞭炮的声音,他没有感到疼痛,只有天旋地转和大片压来的黑暗。一切都结束了。

 

“你会死的。”

 

“嗯,是的。”

 

END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注解

①格洛克43手枪:格洛克43(Glock 43)是由奥地利格洛克公司推出的瘦身袖珍型半自动手枪,是格洛克26的瘦身袖珍型版本。发射9×19毫米鲁格手枪子弹,标凖弹匣为6发。

②这个借鉴自《名侦探柯南剧场版:世纪末的魔术师》

③派克笔(Parker Pen)的创始人——乔治·派克出生于1863年,美国威斯康辛州的舒尔斯堡。为了贴补他可怜的工资,乔治·派克成为了一名中间商,主要帮约翰·霍兰的钢笔公司销售钢笔给他的学生。他把每一支笔拆开,修理好后再还给学生。乔治·派克为了根除这些缺陷,凭借其在机械方面的经验,他设计并制造出了自己的钢笔——派克笔。并于1888年创立了派克公司。派克认为,只有“使产品更臻完善,人们才会购买”。这个经营哲学一直指导着派克公司致力于制造“更好的笔”。这亦即是历经百年沉积在派克笔中的深厚的文化内涵。(摘自百度百科)
   
    
    
上一篇 @花烬未明_花妹儿没有对象

七夕前夜

以及,热度上50我就写番♂外

评论 ( 10 )
热度 ( 35 )
TOP